为切实保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维护湘东猪肉市场正常秩序 4月26日 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湘东公安分局、区人民检察院 开展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中,执法人员重点对生猪屠宰领域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打击生猪、生猪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违禁物质、是否存在屠宰病死猪和销售病死生猪产品,以及未经定点非法进生猪私屠滥宰行为。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现场取缔私屠滥宰窝点1个,收缴宰杀刀具16把,收缴猪肉600余斤,案件正在依法处理当中。 
为在全区范围内禁绝私屠滥宰行为,让全区群众全面吃上“放心肉”,湘东始终坚持源头禁绝与末端堵塞相结合的原则,对私屠滥宰行为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时间排查和巡查力度,严格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了解掌握现有猪肉供应、来源情况,避免出现肉类供应不足、价格私自上涨的现象;严厉打击、严格执法,做到全区整治上下一盘棋、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全区不留死角,做到屠宰户、肉砧老板、市场摊贩等100%知晓。 截至目前,组织人员向全区超市商场、集市墟场、屠宰户、猪肉批发商、肉砧零卖户等发放、张贴相关国家政府法律、法规、条例和通告等近万份。增加定期或不定期巡查频次,对全区内原非法私宰点及其从业人员进行巡查和劝诫,不落一点、不漏一人。 

为进一步保障全区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区农业农村局将持续开展打击私屠滥宰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违规行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食品安全不可忽视! 小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买猪肉时要多加辨别, 如果有碰到问题猪肉, 或发现生猪私宰点和 非法生产经营肉产品等违法行为, 可以拨打热线电话进行举报
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政府 关于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的 通 告 为加强我区猪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维护猪肉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区政府决定开展打击生猪私屠滥宰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生猪必须在定点屠宰场(点)屠宰(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 二、严禁未取得资质的屠宰场(点)屠宰生猪。 三、严禁为违法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生猪屠宰场所或生猪产品储存设施。 四、严禁收购、屠宰、销售和使用病害猪、病死猪以及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生猪、生猪产品,以及在生猪屠宰过程中注水、注入有毒有害物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经营性冷库、餐饮服务企业、单位食堂以及猪肉制品生产加工单位的生猪制品应当凭“两证两章”(即: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印章)流通。 五、湘东区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将集中开展私屠滥宰综合整治,取缔私屠滥宰窝点,从屠宰、加工、销售等环节入手,捣毁私屠滥宰肉品非法经营网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私屠滥宰活动进行排查、制止。 六、凡违反本通告的,由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有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和暴力抗法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鼓励社会各界对生猪私宰点和非法生产经营肉产品等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 区农业农村局:18970590789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799-3435386 湘东公安分局:110 此通告自2021年1月15日开始执行。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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