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当中间商介绍他人贩卖银行卡“四件套”给上线,以此获得酬劳,因触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判刑。 近日,被告人喻某因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经查明,2019年11月左右,被告人喻某先后介绍陈某、刘某、李某、彭某、舒某、邬某(均另案处理)等人卖银行卡“四件套”(银行卡、身份证复印件、电话卡、U盾)给林某(已判刑),共计12套。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喻某的行为已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应予采纳。鉴于被告人具有累犯,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江西政法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