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某因拖欠田某股权转让款18万元被田某起诉至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立案后,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调后进行调解。 田某诉称,自己原本与罗某等在内四人合作确立共同出资成立一家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由于中途罗某未经商量,私自成立了江西省某健康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田某遂提出退出。双方于2020年11月26日与被告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款为188400元,签订协议后被告仅支付8400元,剩余款项罗某一直以资金困难为由迟迟未付。 法官了解案情后,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对于田某的诉请,罗某就仅仅一句“没钱”,紧接着法官提出多个调解方案,罗某始终都是这一句话,调解陷入僵局。法官并没有放弃,与原告讲述目前罗某公司成立不久,资金周转方面若能够给予分期最好,同时结合法律及案情对被告进行释法析理,在原告愿意减免一万元的时候,被告终于松口,同意将剩余款项分三次付清。而原告在同意该方案时提出被告需要拿出诚意证明其是积极还款,需被告在月底先还5000元,被告拒绝,调解再一次陷入僵局。后经多次的耐心劝导,被告终于同意在月底先还款5000元,本案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在现场制作的调解书上签字。 来源:芦溪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