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第27期】您好,您的曝光台邮件到了,请签收!

▲赣J 3Q235 
▲赣J 08596 
▲赣J J6305 
▲赣J N6787 
▲赣J 66M87 
▲赣J G5138 
▲赣J W5070 
▲赣J 06S22 机动车礼让斑马线的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行经人行横道时不减速行驶或者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的,处150元罚款,记3分。 在萍乡,大部分人还是坚持不冲红灯、礼让行人原则的,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礼让是一种胸怀,蜀黍希望大家能继续发扬这种美德,推己及人。 怎样礼让斑马线才是正确的? 请注意!斑马线前停车礼让 也需要有“正确姿势” ▼ 1、行人在道路右幅人行横道行走、未抵达道路中心线时,在左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2、行人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离线外侧等待、未进入机动车道,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3、行人越过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割线,进入上述位置,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4、行人在道路中心线等待、未进入机动车A、B所在车道,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文明礼让,人人有责,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是驾驶人的法定义务,行人、非机动车遵守交通信号灯,同样也是法定义务。 “安不安全”这事儿 您真的指望别人替您想着吗? 行人也要学会礼让 
行人礼让斑马线,规避斑马线上的风险,既需要机动车自律守法,还需行人对红绿灯规则的遵守,对斑马线这一“生命线”的敬畏,斑马线前,车礼让,人快走,共同营造有序畅通的文明交通环境。 来源:萍乡公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