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调解成功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张某从事河沙销售业务。2018年,被告到原告处购买河沙,支付了一部分货款后,剩余货款1万5千元承诺过几天转给原告。数月后,被告只转了5千元给原告,剩余1万元货款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始终未予支付。原告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将双方当事人约见至法院,组织调解。被告称其不记得拖欠原告货款的具体数额,原告遂向其展示微信聊天记录及转账记录,通过法官的耐心调解,释法明理,被告对相关证据确认后,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拖欠原告1万元河沙款,在2021年7月15日一次性还清。至此,该案调解成功。 来源:安源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