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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huoxu 于 2019-2-12 14:19 编辑
中国法院网讯 (易平艳 刘佳) 男子为和他人抢生意竟邀集他人造势吓唬他人,冲突中还将对方打伤。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寻衅滋事案,吴某、王某等六名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至八个月不等。
经查明,2017年8月以来,被告人吴某、王某想在湘东区荷尧镇高速挂线旁卖柴油给过往车辆,但已有黄某等人在此处销售柴油。为争夺生意地盘,被告人吴某、王某二人到荷尧镇萍洲村高速路口,要求正在销售柴油的工作人员不再在此地销售柴油。得知此事后,黄某约吴某商谈未果。双方准备第二次商谈之前,吴某、王某怕吃亏,便邀集贺某等四人让其一起去为自己造势,吓唬对方。在去商谈之前,吴某还回家拿了四把撩刀、一根铁棍放在汽车后座。当日下午,双方第二次见面,因商谈未果发生口角,六被告人一起冲上去对黄某及其同伴进行了殴打,并拿出撩刀、铁棍等工具将被害人黄某打伤。经鉴定,被害人黄某伤情为轻伤二级。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王某等六人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二级,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对六被告人应依法惩处。考虑六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如实供述等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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