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19年12月22日,吴某驾驶重型货车行至萍乡市开发区某小区路段,因未注意到同向行驶驾驶摩托车的何某,变更车道时撞上何某,造成何某受伤、摩托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吴某负全部责任,何某无责任。受伤后,何某入院治疗。经鉴定,何某误工期150天,护理期90天,营养期120天。双方就赔偿事宜产生争议,何某无奈向法院提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联系双方了解案件情况,发现该案事实较为清楚,双方均有调解意向,遂就赔偿金额逐项分析,多次与原、被告做工作,最终双方同意由被告赔偿原告2万余元,该案调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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