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法院通过从被执行人公司账户上扣划10万元先予执行救命款,顺利执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合同案件,暂时解了申请执行人的燃眉之急。 陈某承包了江西某水泥有限公司水泥土石方工程,原告李某作为个体运输司机,受被告陈某雇请为江西某水泥有限公司转运水泥土石方。2019年10月,在施工过程中,由于铲车司机装的水泥土石方太满,原告李某在卸水泥土石方时不幸被落下来的石块砸中头部,造成原告头部、颈椎、腰椎等多部位受伤,经萍乡市医院抢球治疗,花费80多万医药费,原告李某生命垂危,住在医院的重症监护室,后续尚需巨额医药费救治。被告陈某、江西某水泥有限公司共垫付40余万元后便拒绝承担继续治疗的费用。面对巨额的医疗费用,李某的家人陷入困境,李某的妻子肖某无奈之下起诉两被告,并提交先予执行申请书,要求先行垫付10万元以抢救李某的生命。民事庭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裁定先予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总对总查询发现江西某水泥有限公司银行账户有15万元,执行法官以最快的速度通过银行从公司账户上扣划了10万元,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这笔宝贵的救命钱,马上打电话给李某的妻子肖某来领款,肖某激动的热泪盈眶,连连道谢,称赞法院执行工作优质高效,暂时缓解了资金难题,该案遂顺利执结。 来源:上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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