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法官耐心劝导,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以撤诉结案。 刘某与李某是邻居,平时相处十分和睦,后因为琐事发生争执,一言不合动了手,最终刘某受轻微伤,住院治疗12天,花医疗费5068元。事后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刘某起诉至湘东区人民法院,要求李某赔偿各项损失13288元。 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向双方当事人了解了案件经过,通过反复耐心劝解,邀请双方当事人来到法庭,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进行调解,劝说他们要互谅互让,和睦相处。。最终,在法官的劝解下,双方面对面说出了自己心中的想法,李某当场以手机转账的方式支向刘某支付2000元赔偿款,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来源:湘东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