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接到失信被执行人刘某的电话,其表示会立即还钱,希望法院能撤回在土管所的司法建议书并将他失信惩戒予以修复。 据悉,因一起劳务纠纷案申请执行人王某将被执行人刘某诉至法院,后经法院调解刘某承诺2020年5月15日前付16000元,2020年6月之后每月15日付5000元直至付清止。还款期限届满,刘某仍拒绝未付,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但经查控未发现刘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考虑到刘某常年在外经商,执行法官决定对刘某限制高消费并将其纳入失信人名单,同时向被执行人所在村委会及乡镇机关推送了司法建议书。而后刘某向当地土管所申请宅基地审批受限,遂主动与法院联系,一次性支付了46000元。随后执行法官依法解除了对刘某限制消费及纳失信决定,同时撤回了在土管所的司法建议书,案件以圆满执行完毕。 法官提醒: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予以公布,失信被执行人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等、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亦将受到信用惩戒。对被列入失信名单后又积极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将及时屏蔽其失信信息。 来源:湘东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