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城事网—萍乡最具影响力门户网站»论坛 城事社区 城事民生 夫妻性格不合离婚 法院调解好聚好散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6754|回复: 0

夫妻性格不合离婚 法院调解好聚好散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7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73847
发表于 2021-8-25 21:04: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案件。在承办法官及当事人家属的见证下,原告赵先生与被告唐女士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均同意离婚,原告赵先生当场给付被告唐女士经济补偿款5万元。

赵先生与唐女士通过一网络交友平台相识,双方于2019年8月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赵先生称,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发现双方性格不合,经常为琐事发生争吵,目前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故向法院提交离婚诉状,请求法院依法解除两人之间的婚姻关系。

承办法官在受理该案后,先尝试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希望双方能冷静思考后再做决定,不要一时冲动。但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原告赵先生与被告唐女士两人离婚意愿均强烈,只是双方在经济补偿方面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考虑到目前两人的感情现状以及双方对离婚的一致态度,最后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唐女士与赵先生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均同意离婚,原告赵先生当场给付被告唐女士经济补偿款5万元。

来源:安源区人民法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