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的耐心调解,终于可以让公司缓口气了!”被执行人江某说道。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 2020年5月,受新冠疫情影响,江某及其开办的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向黎某借款126万元。但过了约定还款期限,江某及其公司未按约偿还借款,经黎某多次催讨未果,黎某遂向法院起诉;法院依法判决江某及其公司偿还黎某借款126万元及相应利息。因江某及其公司未履行生效判决,黎某向法院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财产查控发现江某及其公司名下仅有部分银行存款,名下的财产已经抵押给了银行。执行干警通过详细走访,了解到被执行人企业受疫情影响,其承包经营的林地暂时经营困难,确实无力履行所有借款。法虽不容情,却也不能忘了服务于人民之根本,法院考虑到如若一味的强制执行,拍卖其名下资产,将有损于企业利益,无异于竭泽而渔。因此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从实际出发多次耐心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力求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申请人 “我知道他也不容易,但是我的钱也不是白来的呀,要不他先把能拿出来的还上……” 被执行人 “让我再想点办法,公司有点货物可以拿来抵债,法官可以组织一下让我们协商下吗?
近日,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一场深入、友好协商,以“背靠背”的方式对双方进行详细的释法说理,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这场调解从下午2点持续到深夜2点,经过长达12个小时的“磋商”,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通过各种途径筹集到现金70万元,余款30万元用财产进行抵偿,当晚,双方将财产交付完成,该案执行完毕。
安源区法院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巧打理解牌,用温情的执行方法,有效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传递正能量,彰显法院人文关怀,节约司法资源,及时有效地维护双方当事人利益,最大限度的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