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未成年人进入网吧,营造健康有序的上网环境,近日,上栗县公安局上栗派出所民警对县域内的网吧进行了检查,严厉打击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违法经营行为。

2021年8月28日,上栗县公安局上栗派出所民警根据日常工作检查城区网吧等场所,在城区水果街附近某网吧检查时,发现网吧里面有未成年人上网,民警将相关人员带回所里进行调查。

经查,晚上19时许未成年人黄某(15岁)和黎某(16岁)先后和朋友来到城区进入网吧后用朋友身份信息登录上网,当日晚上20时许被民警查获。民警对黄某、黎某批评教育后由家属接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该网吧进行警告并处罚款。

民警提醒:未成年上网成迷网络害人害己,家长应加强监管教育,网吧经营管理者应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禁未成年进入网吧,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
案例启示: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第三十一条明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市民一旦发现有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可以拨打2099110电话举报。 来源:上栗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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