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年前孩童间的一起冲突,导致其中一9岁孩童急性重型开放性颅脑损伤,如今,孩童长大成人,诉至法院请求维权。近日,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陈年纠纷,原告拿到了翘首以盼的医药费。法官从当事人实际情况出发,用行动践行司法理念,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提高了司法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原告张某称,1997年3月的一个下午,在与被告杜某甲、杜某乙两兄妹玩耍时起了冲突,其头颅被铁器插破,当天被送往医院急救并被诊断为急性重型开放性颅脑损伤;2005年7月,张某经过法医学鉴定,认定其构成伤残四级;2019年以来,其多次癫痫症发作,医生最终建议其住院行颅骨成形术,初步估计需要医药费4万5千元左右。张某向法官说道:他已经失去劳动能力和经济来源,生活困难,希望能够追究杜某甲两兄妹及监护人的赔偿责任。
庭审过程中,法官详细询问当年冲突发生时的细节,听取了双方关于“该案是否超过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原告的癫痫是否与1997年受伤存在因果关系”等争议焦点的辩论意见,后法官耐心的与当事人明法规、释法理,待双方情绪冷静后,法官从当事人实际情况出发,希望双方都站在对方立场上想想,最终,该案达成调解,被告杜某甲两兄妹一次性补偿原告张某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