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丨江网-视觉江西廖敏 江西新闻客户端讯(大江网记者江修兴)9月28日,记者从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8月,全省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1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3%,11个城市中,抚州市和上饶市PM2.5月均浓度同比持平,吉安市、萍乡市、宜春市和新余市同比上升,其余5个城市下降。 
据了解,8月,江西全省优良天数比例为99.1%,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11个城市中,鹰潭市和上饶市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下降,吉安市、九江市、宜春市和新余市同比上升,其余5个城市同比持平。 江西11个设区市PM2.5月均浓度排名为:鹰潭市第一,赣州市第二,南昌市第三,抚州市第四,吉安市第五,萍乡市、景德镇市、上饶市和九江市并列第六,宜春市第十,新余市第十一。全省111个县(市、区、开发区)PM2.5月均浓度均达到二级标准,排名前十(出现并列一并列入)的依次为万年县、南丰县、上犹县、靖安县、吉水县、崇仁县、资溪县、定南县、黎川县、寻乌县、南城县、婺源县和共青城市。 在水环境质量状况方面,8月,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断面(点位)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94.2%。主要河流中,除大桥河水质为良好,其余河流水质均为优。主要湖库中,柘林湖、陡水湖、七一水库、洪门水库和共产主义水库水质为优;新妙湖和珠湖水质良好;鄱阳湖、仙女湖和珠湖水质轻度污染,主要污染物均为总磷。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3.2%;全省设区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五河”和东江源头保护区出水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95.5%;省界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0.9%,市界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2.7%,县界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8.4%,入鄱阳湖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4.4%。 来源:江西新闻客户端·大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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