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城事网—萍乡最具影响力门户网站»论坛 城事社区 城事民生 芦溪首例!任性醉汉暴力袭警,判刑!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7904|回复: 0

芦溪首例!任性醉汉暴力袭警,判刑!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7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73847
发表于 2021-10-9 19:39: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芦溪县人民检察院以徐某某涉嫌袭警向芦溪县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9月28日,芦溪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被告人徐某某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据悉,该案是今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后,芦溪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并获有罪判决的首例“袭警罪”案件。


案情回顾
2021年6月29日晚,芦溪县公安局芦溪派出所民警在芦溪县某KTV出警时,因徐某某涉嫌殴打他人,民警欲将其带回所里调查,但徐某某已醉酒严重并且拒不配合民警执法,并采取暴力手段抱摔民警,导致民警受伤,警服被扯坏。
被告人徐某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之规定,应当以袭警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1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袭警罪从原来的妨害公务罪中剥离出来,增设了袭警罪的罪名,通过单独设置法定刑的方式加大了对袭警行为的惩处力度,从立法层面肯定了人民警察的执法权威,特别强调了对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法律保护,也意味着袭警行为将面临更高的违法犯罪成本。
办案过程
徐某某醒酒后,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经承办人释法说理,自愿认罪认罚。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人徐某某的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悔罪表现,判决被告人徐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每一个公民都应当敬畏法律,面对警察执法时要理解、支持并积极配合,尊重民警执法权威,切莫因一时冲动作出过激举动。人民警察用生命安全护卫国家的稳定和人民的安宁,袭警辱警者必受严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