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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男网友借款后失联 女子无奈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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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25 14: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女子轻信网友随意出借钱财,怎奈网友取得借款后便失联,追索借款无望,女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其偿还借款。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案。

       2020年原告李女士通过网络交友软件认识被告王先生,后发展成为网友,在网上交往过程中,被告王先生以创业及家人生病为由向原告李女士累计借款21000元。后李女士多次向王先生催讨借款未果,遂让王先生出具欠条一张。谁料王先生在出具欠条后便失联,原告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向原告借款,在原告已支付被告借款21000元的情况下,原、被告之间即形成民间借贷关系,且合法有效,双方应按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现被告怠于履行还款义务,实属违约,原告要求其偿付借款21000元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法院依法予以支持。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缺席判决,被告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偿还原告借款计人民币21000元。判决生效后,如被告王先生拒不偿还借款,李女士可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来源:湘东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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