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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对你说:“能帮我个忙吗?借用你的银行卡帮我转几笔钱!”你会同意吗?对于这样的帮忙,很多人可能会觉得没什么,但千万要小心,这样做有可能会触犯法律!江西萍乡的一名小伙子周某,就因为有意出借自己的银行卡,惹上事了。
11月3号下午,在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庭审现场,通过云审判形式,今年21岁的被告人周某出庭受审。公诉人指控他有意出借自己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户给他人流转资金,涉嫌犯罪。
公诉人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 楚继伟:被告人周某明知是犯罪所得,在七度(上线犯罪嫌疑人)的指使下,将其名下的支付宝收转赃款,经周某的银行卡账户流转诈骗人民币9万元,周某非法获利约3000元。本院认为,被告人周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2条第六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被告人周某庭上供述,他原本开了一个店做生意,去年在网上认识了一个朋友请他帮忙转账。途中多次大额转账,被银行暂停交易,但周某仍然继续为对方进行操作。
庭审现场,公诉机关表示,开庭前周某家属已经积极退还3000元违法所得,如果再能积极退赔被诈骗人的损失,可以从轻考虑。对此,周某的家属表示愿意积极筹款来弥补儿子的过错。此案将择日宣判。
公诉人提醒广大市民,银行卡、手机卡为实名登记,出售或出借自己的银行卡或手机卡,都存在不小的风险。如果发现他人进行非法买卖个人银行卡或手机卡的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都市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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