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人员身着保安服假冒警察,强行索取他人4000元人民币。近日,被告人朱某被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拘役五个月。
2017年4月,被告人朱某认为冒充警察查嫖娼罚款可以快速“赚钱”,于是,伙同刘某、赵某购买了保安服,专门在一些理发店门外蹲守,发现作案目标便实施跟随并盘查。4月15日下午,三人驾驶轿车窜至萍乡市湘东区老街对被害人汤某实施跟随后将汤某拦住,谎称自己系公安民警,要以嫖娼为由将其带往派出所,并将汤某推进车内。在车上,朱某以扭送派出所对其进行恐吓,汤某被迫按照三人要求交纳“罚款”人民币4000元。
萍乡市湘东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湘东区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