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31日,市民陈先生 在上海大众汽车萍乡直销店 定购了一辆大众朗逸汽车 交了3000元定金 双方口头约定15个工作日内提车 但车迟迟不到 定金也拿不回来 商家回复:新车不能及时到货是受疫情影响,属不可抗力因素,不同意退全额定金。 事情就这么僵持了几个月 ...... 陈先生 直销店的工作人员承诺15天左右能到货,可当我计划提车的时候,却发现新车还没到。他们给我的回复是,双方都有责任,说定金退一半。 刘倩滢 上海大众汽车萍乡直销店 因为疫情原因,新车发货后就一直停在码头动不了,所以就一直没有在约定的时间里面到货。 陈先生买车是用于结婚,由于一直得不到具体的到货时间,8月17日,他便在另一品牌的汽车销售店新定了一辆,之后向上海大众汽车萍乡直销店提出不买车了,要求退回定金。 
陈先生 我在定新车之前,问了大众直销店的工作人员,她都还是没消息。在我定购了新车的下午,她告诉我说快到货了。 刘倩滢 上海大众汽车萍乡直销店 客户和工作人员沟通存在一些误差,就导致这一事情没有处理好。 上海大众汽车萍乡直销店工作人员认为,延期交货是受疫情影响,属不可抗力因素,陈先生在没和店方商量的情况下单方另购新车,也有过错,所以不能退全额的定金。 
记者了解到,现行的《民法典》中,对于为认购的商品支付的定金,买方单方要求解约,定金可以不退还。但陈先生觉得,3000元的定金,在定购合中写的是“定金”,但在收款收据上写的订金是言字旁的“订”,加上是店方不能及时交车,故要求退全额定金。 对于这样的情况 律师是怎么看的呢? 
律师 何义芳:从产生的法律效果来说,我们一般是倾向于认定《合同书》上面的意思,合同上是“定”还是“订”,以《合同书》为准。宝盖头的“定”,我们一般说的是定金,作为一种债务担保,保证合同约定的履行,言字旁的订在法律上是一种预订,如果后续合同没有成立,没有生效,言字旁的“订”是要全额返还的。宝盖头的“定”是作为一种债务担保,如果到时候合同没有定立履行,这个定金是不予返还的。 双方积极沟通后 事情得到了较圆满的解决 店方负责人表示 会向公司申报全额退定金 来源:萍乡市新闻传媒中心 作者:“八点一刻”记者张庆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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