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021年1月1日,陈某余无驾驶证驾驶二轮摩托车从芦溪县往萍乡市方向行驶,途经320国道芦溪县新田村萍安驾校路段时,未注意避让行人,与横过320国道的行人陈某清发生碰挂,造成了陈某清受伤的交通事故,由于陈某余属无证驾驶,无保险公司理赔,双方就赔偿事宜久久不能达成一致协议,陈某清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陈某余起诉至芦溪县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联系到了陈某余,并送达了应诉材料。经了解,陈某余家庭经济条件较为困难,希望能够予以宽限,请求法院主持调解。考虑到陈某余家庭困难,且有调解意向,遂法官召集双方主持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陈某余对事故的发生表示歉意,愿意尽快将赔偿款赔付给陈某清。在法官的调解工作下,陈某清也考虑到陈某余家庭经济困难,表示也愿意减免部分赔偿费用。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陈某余在2021年7月7日前向陈某清支付赔偿款50000元整。双方握手言和,此案已圆满调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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