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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1年5月26日,被告危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在萍乡市湘东区工业园某路口驶入某道路时,与道路右侧路口行驶过来原告冯某所驾驶的无号牌电动摩托车相撞,致原告冯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被告危某负全部责任,原告冯某无责任。原告认为被告危某作为侵权人应承担保险责任,被告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在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依法应当在保险范围内承担保险责任,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无奈之下将被告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决。
承办法官收到该案后,积极电话联系双方核实案件情况,分别与当事人释明法律关系,耐心沟通,最终双方同意被告赔偿原告医药费9千余元、误工费1万余元,双方再无其他争议,该案调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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