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成功解决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被告李某在玺悦城承包主入口园林景观工程,叫原告张某做事,约定按200元一天算,做完支付工资,工程于2020年9月份全部完工,并支付工资44000元,剩余5780元于2021年2月5日在劳动局监督下写了欠条,但被告拖欠至今未付。遂诉至法院。 法官在收到案件后,立即联系了被告,随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了解到被告李某因未拿到工程款,所以一直没有支付拖欠原告张某的工资,经过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多角度沟通、协调,最终被告李某同意在2022年9月10日之前将剩余5780元全部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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