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联合居委会成功调解一起赡养费纠纷,让八旬老人张某拿到了赡养费,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法官,谢谢你让我的老年生活有了依靠,感谢你让我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张某道。 张某今年年近八旬,婚后生育两子三女,大儿子已经去世,三个女儿均已成家立业,小儿子因投资失败背负债务,生活拮据。如今年纪大,体弱多病且无经济来源,生活陷入困境,子女却不愿意照顾、赡养他,张某无奈诉至法院,要求子女承担赡养义务。 承办法官了解案件情况后,考虑到张某年事已高,行动多有不便,且为避免破坏母子亲情,法官遂联合当地居委会与张某的子女多次进行调解,对其释法明理,结合实际情况商量赡养方案。经过半个多月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由几个子女按月轮流赡养母亲,至此一场亲情风波得以顺利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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