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增强纪法意识和安全意识,坚决遏制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现将我县查处的5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 桐木镇桐木村委员会委员金培发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 2021年7月1日,金培发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萍洪高速上栗收费站出口被执勤交警查获,被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1年8月,万载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2021年9月,金培发受到责令辞职处理。
2 上栗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荣先浩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2021年12月9日,荣先浩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李畋大道被执勤交警查获,被处以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2月,荣先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东源乡人民政府财经办成员戴柳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2021年3月29日,戴柳酒后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在320国道与公园北路交叉路口处被执勤交警查获,被处以罚款17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12月,戴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县应急管理局烟花爆竹股副股长刘忠义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2021年5月5日,刘忠义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萍洪高速上栗收费站被执勤交警查获,被处以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12月,刘忠义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5 金山镇中心小学教师毛先领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2021年4月2日,毛先领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兴盛大道与胜利路路口被执勤交警查获,被处以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7月,毛先领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5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充分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高压态势下仍然我行我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党纪国法缺乏敬畏之心、心存侥幸,触犯纪律底线、法律红线。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极大安全隐患,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充分认识酒驾醉驾行为的恶劣性质及严重危害,拒绝酒驾醉驾。 通报要求,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深刻汲取上述通报案件教训、引以为戒,坚决摒弃侥幸心理,本着对自身、家庭、组织和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时刻警醒,带头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惩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的高压态势,严查酒驾醉驾背后的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来源:廉洁上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