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张某与被告赵某是雇佣关系,被告赵某在吉安承揽工程,通过电话邀请原告张某到吉安,将一部分店面装修以包工的方式给原告,并承诺工程完工后付清款项,但工程完结后,被告赵某未支付约定的工资,张某多次催讨,赵某都借故不支付,无奈之下张某唯有起诉法院来维护自身权益。 承办法官在了解到案情后,发现他们其实是同一个村上的邻居,而且标的额也不大,认为该案可调,于是将双方约至调解室,询问相关情况,刚开始被告赵某左顾言他,不想支付相应的工资,在法官讲法律、摆事实,告知他相关的法律后果,近半个小时的有效沟通下,被告赵某认识到了自己错误行为,于是双方达成协议,被告赵某一次性支付原告张某的工资38000元,并承担诉讼费。 原告张某表示此案通过法院高效的调解,不仅有效维护了自身的权益,还化解了邻居之间的矛盾,让在同一村的他们看见还是可以友好的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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