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某新能源有限公司与被告某村委会于2017年9月25日签订《产品购销合同》,约定被告购买原告太阳能路灯共计85盏,计200200元。2018年被告支付款项70200元,2019年6月11日被告支付款项30000元,余款100000元未付,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某新能源有限公司遂将某村委会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耐心为当事人做调解工作,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最终,当事人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被告尚欠原告货款100000元,此款于2021年支付20000元,2022年支付40000元,尾款于2023年12月31日前付清。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至此,双方矛盾纠纷成功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