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李某(原告化名)与朱某(被告化名)的妻子均为低保户。2021年10月8日,朱某聘用李某在某合作社务工。10月12日,李某按照朱某的要求,使用朱某提供的自制人字楼梯给猪舍安装保温灯时,楼梯交叉固定绳突然断开,李某随之倒地摔伤。朱某及时将李某送到医院治疗。出院后,经司法鉴定,李某被评定为伤残九级。李某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均已由朱某支付,但双方对后期治疗费的给付及责任承担分歧较大,无法达成统一意见。李某遂诉至上栗县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的家庭情况后,为了尽快化解矛盾,妥善处理双方的纠纷,决定在庭前先组织调解。若处理不当,极有可能使得双方再度陷入困境,一方面要确保低保户权益得到保障,另一方面要避免朱某无力支付赔偿而使得家庭陷入更大的困境。调解之初,由于双方对李某受伤原因和责任承担问题分歧较大,调解工作一度难以打开局面。为了妥善化解该纠纷,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听取双方的陈述和意见,严格审查相关证据,从情、理、法的角度,积极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引导双方围绕案件焦点进行协商。经过承办法官长达三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和法理辨析,原、被告双方从互不相让到互相体谅,对彼此生活困难状况予以充分理解,最终达成一致协议,由被告朱某赔偿原告李某43000元。协议签订后,李某当日即收到了赔偿款,双方在互谅互让的氛围中满意地离开法院,双方的纠纷就此化解。
此案成功调解,彰显了上栗县法院司法为民的理念,一方面,李某得到了一定数额的赔偿,并在短时间内拿到了赔偿款,其后续治疗有了充分的保障;另一方面,赔偿金额在朱某的承受范围之内,朱某家庭不致于再度陷入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