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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20年,原告张某经人介绍与被告王某认识。2020年3月,被告因店铺经营需要从原告购买生鲜猪肉,并约定每月月底与原告结清货款。但自2020年9月起,被告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仅向原告支付部分货款。2020年12月,经双方对账结算,被告尚欠原告1万余元货款未支付。后因被告一直未能支付上述货款,无奈,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遂立即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找到双方利益平衡点,耐心告知被告相关法律后果,并引导双方进行换位思考,以和平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表示愿意互谅互让,成功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共计分4期向原告支付剩余1万余元货款。至此,该案得以圆满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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