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法院桐木法庭联合桐木村委会调解一起土地纠纷案件。
2000年,上栗县某花炮基地因修建道路需要占用原告黄某(化名)的油茶林地修建了一条2米多宽的道路,当时黄某的父亲与上栗县某花炮基地股东吴某(化名)、何某(化名)、李某(化名)、朱某(化名)四人口头协议将该占用路段借用给这四人使用。2017年,吴某、何某、李某、朱某将该厂整体出租给被告上栗县某花炮制造有限公司,后公司在整改过程中按整改提升要求占用了黄某油茶林的部分林地。现黄某要求该花炮制造有限公司归还占用的林地并恢复林地。双方多次协商未果,黄某遂诉至法院。
上栗县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为了解本案的现场情况,摸清双方之间的争执和矛盾,赶赴了纠纷现场进行调查,后组织双方到桐木村委会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多措并举,邀请村调解员对双方当事人分别采用“说理法”和“背靠背”调解的方式,从法律和村规民约进行调解,再从情理方面劝说双方念及相邻情,理应互相谦让,各让一步,共同维系良好的营商环境。最终经过法官耐心引导,终于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原告申请撤诉。至此,一起土地纠纷顺利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