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外地嫁过来的周女士,原本应该与丈夫过上幸福的生活,但周女士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因忍受不了丈夫古怪的性格和暴躁的脾气,最终将其诉至法院,以求离婚。近日,芦溪法院成功调解了该夫妇的离婚纠纷。
据悉,周女士和刘先生是2002年经人介绍认识,随后登记结婚,并与2003年生下一小孩刘某,但在相处两年后,周女士发现丈夫性情古怪,无法正常沟通,还经常被家暴,而后得知,丈夫患有遗传性精神病,故周女士2005开始外出务工,过年回娘家住,从此与丈夫分居了,与丈夫联系甚少,期间多次和丈夫家人沟通离婚事宜,但均遭到拒绝,因此,周女士将丈夫起诉至芦溪法院。 该院受理此案件之后,得知刘先生患有精神病,为了不刺激他的情绪,便上门询问,找到其父亲与妹妹来沟通该案事宜,庭审之日,由其父亲老刘出庭参加诉讼。在庭审过程中,该院了解到,该夫妇无共同债务、债权,在周女士离开丈夫家外出打工的前两年有寄生活费给小孩,并为其添置衣物,期间回到家的时候,丈夫一直对她做出不正常的行为,从此之后,周女士就长期离开的丈夫家;丈夫刘先生的父亲称,刘先生之所以患精神病,就是因为原告周女士的离开才导致的,如果女方执意要离婚也是同意的,但需要其支付小孩的抚养费至小孩成年。 最后,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进行了调解,对周女士支付抚养费的标准、时间等做了约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遂该案以调解方式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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