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汤克诚 谢云飞) 3·15是“全国消费者权益日”。当天上午,萍乡一车主在当地一家酒店交纳停车费时,却遭遇一桩奇葩事件——不要发票5元,而要发票却要交10元停车费。 事发酒店为萍乡天鹅时尚酒店,位于该市绿茵广场对面。因为是老城区,该路段停车位非常紧张。 当天10时30分许,记者赶到现场时,一辆黑色小车停在该酒店停车场出口处,酒店有关管理人员和保安部负责人正在现场与当事车主沟通。
车主告诉记者,当天上午10时许,他到萍矿集团办事,将车辆停放在萍矿集团隔壁的萍乡天鹅时尚酒店停车场。大约过了20分钟,他办完事后来到停车场准备开车离开,并向一名男性收费员交了5元停车费,却没有提供发票。于是,他当场询问收费员:“难道没有发票?”收费员说,如果需要发票就收费10元。随后,他从附近的岗亭里拿来了一本定额10元的发票,说要票就交10元停车费,不要发票交5元便可以。 车主对酒店的奇葩做法感到难以接受,于是当场与收费员进行理论:既然不开发票就只要交5元,那么他选择交5元,但要求收费员写个收据。收费员拒绝了这个要求,并将停车场出口处的栏杆重新打了下来。 随后,酒店管理层的一位彭姓经理和保安部负责人先后来到现场调解。记者问:“萍乡各大停车场的收费标准通常是5元/次,为何酒店收取10元?是否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彭经理告知记者,酒店确实没有相关部门的文件依据,但酒店进行了公告。 同时,针对收费员“不提供发票收5元放行车辆”的行为,彭经理表态,这是收费员的个人行为,有将这5元据为己有的嫌疑,酒店一定会对收费员进行处罚。他还感谢江西新闻客户端的关注和当事车主的反映,使得酒店有机会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来源:江西新闻客户端萍乡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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