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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栗一居民路遇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猴面鹰 200元买下放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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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5 21:37: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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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彪放生猴面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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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面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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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彪

  荣芳玲、记者罗建华报道:3月15日下午,在上栗县桐木镇枣木村的山林里,桐木社区居民张彪放生了一只“猴面鹰”,“猴面鹰”真名叫草鸮(xiao),为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


  3月14日上午,桐木镇社区居民张彪途径马岭,遇到有人手提一只长相特殊的动物,张彪见那动物面部扁平、似猴脸、长满绒毛、一双深圆大眼,像猫头鹰,但又不像普通的猫头鹰,张彪心想:“这可能是个保护动物,得想办法把它放了。”于是他花200元买下了这只“鸟”,随后想办法联系了桐木镇林办的工作人员。

  3月15日,林办工作人员赶到张彪的家中,鉴定此鸟名叫猴面鹰,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学名仓鸮。面盘灰棕色,呈心脏形,有暗栗色边缘,似猴脸,故得俗名“猴面鹰”,当即拔打县自然资源管理局电话进行求助。自然资源管理局工作人员到场后,认真检查了猴面鹰的身体状况,确认其具备放生条件,最终选择在桐木镇枣木村深林中进行放生。

  镇林办主任黎海鹏提醒说,很多动物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例如草鸮、穿山甲、猫头鹰、短尾猴、猕猴、猞猁等,都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如有发现应第一时间联系当地林业站或者向公安机关报警,不得擅自处置或者食用、贩卖、猎杀,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来源:中国江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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