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一汽修厂老板自以为聪明,采取用自己的车与车主的车相撞和多次用“已负伤”的车代车主撞车制造假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公司理赔款,被保险人得以“走保险”免费修车。 3月21日,上栗县人民法院宣告审结了该起保险诈骗、诈骗案,对该汽修厂老板黎某犯保险诈骗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3个月 ,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7月被告人黎某作为投保人及被保险人,驾驶各自车辆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公司保险金12500元,其行为构成保险诈骗罪。2014年10月到2016年4月,被告 人黎某先后七次单独或伙同他人虚构事实,驾驶他人车辆制造或伪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公司保险费43396元,其行为还构成诈骗罪。
来源:梁齐亮、江南都市报讯 全媒体记者陈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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