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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交警持续发力 拆除电动车、摩托车遮阳伞(棚)800余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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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 15:56: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通行秩序
预防和减少涉摩(电)道路交通事故
近日
莲花交警加大查处力度
持续发力整治电动车、摩托车非法安装遮阳伞(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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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警力在城区各主次干道开展重点整治行动
共拆除遮阳伞(棚)800余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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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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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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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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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交警再次提醒
此次整治行动
将持续进行
请自行拆除遮阳伞(棚)
安全出行
文明出行
共同营造良好交通环境


交警提醒
police remind

1、摩托车、电动车安装遮阳伞后,会使驾驶员的视角受到限制,扩大了行车途中的视觉盲区范围,在此过程中还会增加车辆的占道空间,从而增加车辆刮擦的风险,还有可能戳伤其他行人。

2、摩托车、电动车车速较快时,行驶中的遮阳伞就像滑翔伞,产生的动力会对车辆平衡造成影响,容易发生侧翻事故,尤其是在大风大雨天时,由于伞的重量较重,在急转弯时会造成车体倾斜,更易发生意外。

3、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第七十一条: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来源:莲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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