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上午,上栗县法院审理了该院首起认罪认罚刑事案件。 2018年11月4日,廖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将横穿马路的行人杨某撞倒,廖某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及122报警电话,杨某送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廖某负全责。事后,廖某积极赔偿了受害人家属的全部损失,并认罪认罚,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因该案廖某认罪认罚,并赔偿了受害人家属的全部损失,主审法官在保障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的情况下,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依法适用速裁程序,法庭不组织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整个庭审过程用了不到10分钟,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 来源:萍乡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