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安源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范某等13人涉嫌非法拘禁一案,邀请了新法制报、江西电视台,萍乡电视台等媒体记者旁听案件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以被告人范某为领导者,彭某、王某、赵某,李某为C级“家长”,其余被告为成员的一个借传销模式的犯罪组织,多次通过QQ、微信聊天与被害人谈恋爱等手段,将不特定地区的男青年骗至窝点,采用掐断通讯联系、限制外出、贴身看守、上课洗脑等手段,强行将被害人限制在窝点内,迫使被害人购买虚拟产品。2018年8月,该组织成员将被害人曾某某、高某、胡某某、汤某某、宋某某非法拘禁在传销窝点内,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多日,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公诉机关认为该组织多次实施犯罪行为,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应从严惩处。
庭审开始后,法庭分别向13名被告人及2名辩护人告知了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组织控辩双方举证质证,并引导控辩双方围绕各被告人的涉嫌罪名、具体犯罪事实、案件证据、法律适用和是否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等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在法庭量刑事实调查阶段,审判长依法告知各被告人如有“保护伞”、“关系网”的线索,可在庭审后书面或者口头向审判长单独提出。
由于案件被告人数众多,案情复杂,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来源:安源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