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上午,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朱某平等六人寻衅滋事一案。该案系我县扫黑除恶以来审理的首例涉宗族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该案中,县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朱某平利用担任花塘“立本堂”管理委员会会长期间,纠集朱某先、朱某宝等人,多次强拿硬要他人财物、任意损毁他人财物及侵占他人土地,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县司法局相关人员参与案件旁听,并对案件庭审情况予以督导。 为保障庭审安全,应对突发事件,莲花县人民法院针对案件情况制定对应《警务保障方案》及《突发事件应对方案》,并从县特巡警大队借调12名特巡警强化庭审安保工作。 当日庭审从上午9时30分开始,至下17时40分结束,中间休庭60分钟。由于本案案情复杂,经合议庭合议该案延期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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