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份,萍乡李女士的儿子听其说最近肩颈不舒服,便带李女士来到A养生馆按摩。在技师给李女士背部按摩的过程中,突然“咔嚓”一声,李女士顿时感觉疼痛难忍,技师却表示这属于正常现象。李女士当晚回到家,肋骨疼痛,彻夜未眠。
第二天李女士找到技师,技师在李女士肋骨处擦了一会,让李女士放心,十几天后会好的。半个月过去了,李女士并未好转,便找到技师一起去萍乡市医院检查。经拍片检查,李女士的两根肋骨骨折。李女士因赔偿的问题与A养生馆发生争执,在消费者协会的两次调解下均未就达成一致意见。李女士遂诉至萍乡市芦溪到法院,请求A养生馆支付其各项赔偿款计23000元。 芦溪法院承办法官在收案后即联系李女士与A养生馆的经营者张老板了解情况,并征得双方的同意组织第二天调解。
在调解室中,李女士与张老板各陈述自己的理由,都认为自己十分冤,一直纠缠于这件事情发生的细枝末节。张老板提出愿意支付15000元给李女士。李女士不同意,要求张老板一次性赔偿17000元。在法官的主持下,张老板将17000元交给李女士,双方握手言和,对承办法官道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