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今天就过来还钱,请你们把我的房子解封了,不要拍卖了。”近日,规避执行的失信人马某主动来到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
    2016年5月,马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苏某借款12万元并约定了利息,马某承诺并打了欠条。然而借款到期后,马某一直不偿还借款,苏某多次上门催讨未果遂将马某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马某偿还苏某借款本金及利息1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马某仍未履行,苏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向马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但马某置之不理、拒不履行。经查询,被执行人马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执行法官遂依法查封了其名下的一套房产。
    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通过电话及短信告知马某其房产的情况,并告知其再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依法拍卖其房产,同时也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本不以为然的马某终于慌了神,立马打电话给执行法官,表示愿意还款。在马某将该案的执行款交付到位后,执行法官依法将马某的房产解除了查封,该案圆满执结。
(来源:安源区法院 钟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