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0日20时01分,一辆蓝色无号牌三轮摩托车行驶至湘东区昌盛大道昌盛大桥路段时,与前方一辆自行车相撞,事故发生后三轮摩托车驾驶人驾车‍逃逸,造成自‍行车驾驶人受伤的交通事故。湘东交警连日排查,最终锁定嫌疑人,24日,湘东交警发布悬赏公告,告诫逃逸驾驶员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24日18时左右,逃逸驾驶员迫于压力投案自首,案件告破。 突发事件:老人被撞受伤倒地,肇事者驾车逃逸 2019年4月20日20时05分许,我大队接110指挥中心指令,有群众报警称在湘东区昌盛大桥路段看到一位骑自行车的老人倒在地上,头部受伤,地上有血迹,疑似为交通肇事逃逸。值班民警赶到现场后,经仔细勘察,发现二轮自行车后挡泥板轻微损坏,轮毂变形,挡泥板上有蓝色油漆印,初步判断为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结合碰撞痕迹的高度及油漆印,确定了逃逸车辆为一辆蓝色的三轮摩托车。现场勘查结束后,民警立即到医院了解伤者伤情并询问事故发生经过,但伤者因年事已高(78岁)且头部受伤,对事故发生经过完全道不出个所以然。
轨迹追踪:数据支撑,连日排查,嫌疑车浮出水面
在有限的线索前,案件侦破陷入僵局。但民警并未放弃,通过查询钢城路、昌盛大道事发前后的监控录像,并未发现肇事车辆踪迹,通过分析逃逸司机的心理,民警判断肇事司机很可能在躲避交通卡口监控在绕道而行。于是民警转换办案思路,选择次日在肇事的同一时间驾车从肇事地点出发,以嫌疑人的心理沿途躲避能看到的交通监控寻找小路通行,果然,通过天网及地网工程,成功追踪到了嫌疑人逃逸路线。根据推测嫌疑人的心理结合其逃逸路线,民警锁定了嫌疑人居住的大概范围在湘东镇河洲村或五四村。
↑湘东派出所教导员通过地网工程对嫌疑人路线追踪↑
↑交警实地踏勘现场并分析嫌疑人心理以及其可能的逃逸路线↑
↑锁定嫌疑人↑
案件告破:迫于警方压力,肇事者投案自首 湘东交警遂发布悬赏公告并到河州村及五四村村部与村干部沟通,向逃逸路线沿途张贴悬赏公告。
最终悬赏公告贴到了嫌疑人家附近的小卖部门口,小卖部老板遂打电话给嫌疑人,嫌疑人在强大的攻势下迫于巨大的心理压力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目前对逃逸驾驶员的审讯工作、痕迹比对、取证等工作已初步完成,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对肇事者进行审讯↑ ↑对肇事车辆进行痕迹比对↑ 交通肇事逃逸
不仅违法,还有违伦理道德 结果往往罪加一等 那么问题来了!
发生交通事故后 应该怎么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蜀黍提醒大家 发生交通事故后千万不能逃逸 应在尽快救助事故伤者 同时主动报警接受调查 依法承担自己的责任 才能使他人和自己的损害降到最低 来源:湘东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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