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城事网—萍乡最具影响力门户网站»论坛 城事社区 城事民生 严管重罚 高速交警公布近期一批酒驾典型案例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5530|回复: 0

严管重罚 高速交警公布近期一批酒驾典型案例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7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73847
发表于 2019-4-26 10: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70.png

法律规定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71.png

重拳出击

酒驾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极大。江西高速交警四支队二大队将始终保持“零容忍”,持之以恒,力度不减,措施不降,常态长效,综合治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据统计,从今年3月以来,大队共查处酒驾10起,醉驾1起,有效震慑了酒驾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辖区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

案例曝光


2019年04月20日21时25分,驾驶人李某驾驶车牌号为赣J3****的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萍洪高速公路福田收费站,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58mg/100ml,实施了饮酒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被大队民警当场查获。当事人对检测结果无异议。当事人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2,且车辆逾期未检验,大队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1700元整,驾驶证记15分,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注销最高准驾车型的处罚决定。

2019年04月15日21时01分,驾驶人黄某某驾驶车牌号为赣J8****的小型轿车至萍洪高速公路福田收费站,实施了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大队民警当场查获。当事人对检查结果无异议。大队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1500元整,驾驶证记12分,并处以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2019年04月05日22时31分,驾驶人李某驾驶车牌号为赣J1****的小型轿车至萍洪高速公路福田收费站,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73mg/100ml,实施了饮酒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当事人对检测结果无异议。大队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1500元整,驾驶证记12分,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高速交警温馨提示:酒驾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还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万一发生交通事故将会追悔莫及。请广大驾驶员自觉守法,安全文明出行。



图文来源:江西高速交警直属四支队第二大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