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芦溪县治安巡防大队队员王炫宇 在巡逻途中拾金不昧, 将含有大量现金的钱包及时归还给失主, 受到好评。
5月2日上午,王炫宇与队员在街面上照常巡逻,细心的他发现路边有个钱包,上前查看,发现钱包内有2000多元现金、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等贵重物品后,他立即与队员在现场附近寻找失主。确定失主已经离开现场后,马上将钱包带回大队,上报中队长。经过对钱包内证件进行查询,找到了失主的电话号码,并与其取得联系。
当天下午,失主李某来到巡防大队领取丢失的钱包,在队员详细核对无误后,将钱包交还给了失主。李某激动的接过自己丢失的钱包,连声向队员表示感谢,感激之情溢于言表,还拿出500元现金想向队员王炫宇表示感谢,被王炫宇拒绝并表示这是自己应该做的。
“拾金不昧”是反映一个人、 一个单位道德水平的一面镜子。 大队队员拾金不昧的行为, 充分表现出了芦溪县治安巡防队员的 高尚人格品质和良好社会公德, 也是芦溪县治安巡防大队的荣誉。 来源:芦溪巡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