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芦溪县矿化(存量)垃圾治理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中心项目建设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环保督察要求,全力做好垃圾临时堆放场的垃圾无害化处置,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高标准建设芦溪县矿化(存量)垃圾治理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中心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选址:在统筹考虑区位、地质、处理规模、垃圾量等多方面因素后通过多次选址方案比较及论证后,选址位于芦溪县宣风镇排楼村青苔岭。项目选址符合《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9)、《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42-2010)、《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等相关规划设计要求。 2.项目建设单位:由湖南普泰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中标。项目即将正式动工。 3.项目工艺:采用高温热解气化工艺。热解气化工艺是指在无氧或缺氧的条件下,垃圾分解成可燃气,然后高温充分燃烧可燃气的过程。日处理能力为150吨/天,主要处理宣风镇、张佳坊乡和新泉乡经过筛选以后的陈年存量垃圾,同时兼顾宣风镇、银河镇的生活垃圾,本县其他乡镇的新鲜垃圾不在该处置中心处置,更不会接受其他县区的垃圾。 4.环境控制:热解气化炉烟气排放执行GB18485-2014标准;渗滤液、冲洗水采取“中温厌氧+膜生物反应器+纳滤+反渗透”工艺处理,冷却水循环再用;炉渣固废用以制砖。项目运行后将与市生态环境局网络平台联网实行24小时在线监测。 特此公告!
芦溪县农业农村局 芦溪县环保局 宣风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