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萍乡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冻结被执行人周某的银行账户,成功执结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2017年,被告周某向原告萍乡某银行申请借款,并签订了《个人借款合同》,约定了还款时间和相应利息。2018年,萍乡某银行向周某发放了29万,之后周某并未按照约定进行还款,萍乡某银行的工作人员多次讨要未果,遂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周某限期内归还欠款及利息29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周某迟迟不见还款,萍乡某银行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但是周某都视若无睹。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发现周某名下的银行账户内有足额存款,遂依法予以冻结,并对其存款进行强制扣划。案件成功执结。
(来源:安源区法院 许桃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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