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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一只猫头鹰受伤飞进派出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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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3 09:25: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芦溪森林派出所接到源南派出所民警电话称:一只猫头鹰于深夜飞进源南派出所院内,疑似受伤,请派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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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警情后,森警会同县林业局野保站工作人员迅速赶往现场救助猫头鹰。在现场,森警们看到深夜飞进派出所“报警求助”的是一只猫头鹰幼崽,森警和野保站工作人员对猫头鹰幼崽进行了仔细检查,发现导致他“求助”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又饿又累,于是大家对小猫头鹰进行了喂食,经喂食休养,小猫头鹰恢复了飞行能力,后将其带到野外放生,让它重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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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警小提示:
猫头鹰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禁止出售、收购,如果市民朋友发现受伤的猫头鹰可与当地森林公安或者林业局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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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芦溪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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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3 20:50:44 | 显示全部楼层
猫头鹰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禁止出售、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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