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源区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经营案件,被告人钟某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2016年8月,被告人钟某与一名微信名为A品黄天至尊(真名不详)通过微信联系购买假冒注册商标的卷烟,并且再通过快递寄送用于贩卖给余某,从中获利,共计人民币5.3万余元。2017年10月28日,萍乡市烟草专卖局在快递站查询到收件人为钟某的25条疑似假冒注册商标的卷烟便移送萍乡市公安局安源分局,经鉴定货值人民币1万余元。 安源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钟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安源区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