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
作为一种便捷的交通工具
广受百姓欢迎
但若驾驶人
存在交通违法行为
便会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
别方!
蜀黍一直在整治
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
为您降低风险
整治行动中
▲民警对摩托车驾驶员进行安全宣传
重点整治摩托车(含电动车)超员超载;
驾乘摩托车(含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
非法加装太阳伞;
闯红灯、遮挡号牌、无牌无证、逾期未年审、飙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今天,小编就来曝光一批
已经达报废标准的摩托车
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的公告经核查,以下号牌的机动车已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为不影响车辆驾驶人业务的办理,请以下驾驶人将报废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交上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理报废手续,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严厉处罚。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上栗交警今后将持续加大整治力度,通过不定时开展查处行动,巩固执法整治成果,全力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同时提醒广大驾驶员守法驾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出行。
来源:上栗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