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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县人民检察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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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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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31 18:31: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莲花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本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龙新成违反法律法规,在江西高天岩自然保护区非法猎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公告督促有权提起诉讼的机关、组织就本案向法院提起诉讼,上述机关、组织应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并回复本院。

联系人:柳军

电话:0799-7229309

特此公告。            

                  莲花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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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莲花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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