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城事网—萍乡最具影响力门户网站»论坛 城事社区 城事民生 湘东区法院首例“软暴力”涉恶势力团伙案件开庭审理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6721|回复: 0

湘东区法院首例“软暴力”涉恶势力团伙案件开庭审理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7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73847
发表于 2019-6-6 09: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9年6月4日上午,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肖某等三人涉嫌寻衅滋事一案。这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该院审理的第一起使用“软暴力”手段实施非法催债的恶势力案件。

640 (4).webp (84).jpg

湘东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被告人肖某受刘某(另案处理)雇用后,单独或纠集被告人李某、周某等人先后五次找到向某讨债。几被告人连续多日找到被害人向某后一直跟随看守其不放,威胁向某不还钱就要跟着其回家住,并提出没有钱开宾馆及吃饭,向某出于无奈前后给了几千元给肖某等人。另外,肖某等人为了对向某施压,找到被害人向某的儿子并拦车不让其走,向某为了使其不骚扰家人打电话给肖某答应先还款五万元给刘某。几被告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软暴力手段,前往被害人工作单位门口、家门口等处采取堵门施压、跟踪贴靠的方式对被害人及其家人的生产、生活等进行滋扰、纠缠,应当认定为恶势力,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640 (4).webp (85).jpg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证据进行了质证,庭审充分围绕案件的犯罪事实及量刑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对案件的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辩论,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

鉴于案情重大复杂,本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软暴力”

    “软暴力”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手段。
640 (4).webp (86).jpg
举报方式和途径:电话举报: 0799-3443607(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扫黑办)网上举报:《湘东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留言信箱举报: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举报信箱设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门口。直接举报:直接到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

来源:湘东区人民法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